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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维修管理规定

作者:唐门 发布时间:2023-07-21 04:30:04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0 投诉 下载本文

如发现问题及时和车队联系并向承修单位提出,确保修车质量。⒎车辆出长途时,应事先填写长途出车任务单,由车队专人核对里程表。⒋车辆进厂维修期间实行驾驶员跟车监修制度,车队队长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后勤维修管理规定

一、所有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应提前向车队报修,经车队鉴定后对报修项目进行询价并填写维修申请,报机关服务中心领导同意并经批准后方可对车辆进行维修。

二、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员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确需增加维修项目的,报车队确认。

三、报修车辆修复后,驾驶员接车时应对所修项目认真检查无误,在维修项目单签字确认,交回车队复核。如发现问题及时和车队联系并向承修单位提出,确保修车质量。

四、车队应随时掌握车辆维修进度并监测维修质量。

五、车辆维修费由车队报机关服务中心审核、领导批准,车队在两月后统一进行结算。

六、未经批准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的,其所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如遇紧急情况确需维修的车辆,要立即通知车队,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车辆使用管理和维修制度

一使用管理

⒉市区范围内用车,原则上由车队队长调度安排;出市区但在本省范围内的用车,由办公室分管主任安排;到外省的用车,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安排。

⒊私事原则上不得使用机关车辆,如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不仅要受到批评,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的后果也要由用车人全部承担。

⒋出车路线要按照安排执行,乘车人员和驾驶员均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⒌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在满足本单位用车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批准;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的,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

⒎车辆出长途时,应事先填写长途出车任务单,由车队专人核对里程表。返回后要及时将里程表数、途中加油数填在出车任务单上,并由车队负责核实。凡不按规定办理者取消长途补助。

⒏实行车辆定点加油的管理办法,所有车辆统一办卡,在市财政局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二维修管理

⒈驾驶员对所保管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⒉车辆需要维修、装饰时,首先应由驾驶员向车队提出申请,经车队队长鉴定后,填写车辆维修、装饰表,交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定点厂维修、装饰,任何人都不允许擅自送修。

⒊机动车辆进厂修理要以政府采购维修单修理项目为准,做好交接手续;出厂时要进行验收,合格后该车驾驶员在维修材料单上签字,并将维修材料单带回一份,以便结帐时核查。

⒋车辆进厂维修期间实行驾驶员跟车监修制度,车队队长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⒌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要更换总成部件或费用较高部件时,要经过车队审核鉴定,并报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后,方可更换;车辆需进行大修时,要经过车队及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并报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能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