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器材室管理制度1一、音乐室由专任音乐教师担任管理员,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音乐器材室是供音乐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由音乐组专人管理。
二、音乐器材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入柜定位保管。
三、教师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用后要及时归还。
四、借用的器材应正确操作并注意维护保养,不能乱拆乱装乱扔乱放。
五、音乐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需报校长室批准。
六、保持音乐器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七、音乐器材室使用完毕后应做好使用登记,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八、音乐器材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工作,确保物、账相符。
九、做好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府谷县第四小学
20xx.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