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下面皮学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危房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城市危房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中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
第五条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