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中随时清点人数,讲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活动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活动结束后必须负责学生安全返回。禁止乱吃不卫生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为切实做好我校“亲近自然、感受和谐、关注社会、爱我北京”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隐患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使此次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学校与各班负责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正、副班主任活动中要树立高度责任心,认真负责,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班上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2、活动期间,正副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按活动计划活动并服从带队负责人的安排。活动中随时清点人数,讲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活动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活动结束后必须负责学生安全返回。
3、外出活动期间要教育学生注意维护学校荣誉,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学校荣誉的行为。
4、每次活动出发前,及时清点本班参加活动的实际人数。
5、禁止学生在休息期间乱与小商贩沟通,防止上当受骗。禁止乱吃不卫生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6、教育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讲文明礼貌。
7、教师要随时关注学生身体的异样,及时制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本责任书有效期到活动结束之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负责人:
班主任:
副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