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人民币60720.59元。且原告xxx用手机拨打被告xxx的手机时,还多次出现被告xxx不接听电话的情况。综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财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民事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1969年6月4日出生,住XX省资阳市安岳县高屋乡社皇村5组,公民身份号码511023,联系电话:。被告:XXX,女,汉族,1969年9月5日出生,住XX省三台县新生镇星火裕民村1组023号,公民身份号码510,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人民币60720.59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xxx于x年x月x日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xxxx(xxxx)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双方约定x年x月x日还款x万元,余下欠款x月x日还清。约定的首次还款日(x月x日)到来后,原告xxx向被告xxx多次催要欠款,被告xxx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约定的最后还款期限(x月xx日)已过,被告xxx至今分文未还。且原告xxx用手机拨打被告xxx的手机时,还多次出现被告xxx不接听电话的情况。
原告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借贷关系,被告XX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债款。综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财权益,给原告造成
了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如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