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本合同于2011年7月4日,由魏军(以下简称甲方)和吴松(以下简称乙方),在松滋市医药公司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及费用清单
总金额(大写)壹拾柒万捌仟玖佰贰拾元整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松滋市刘家场镇。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50%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