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生跑车、丢失、中途换煤事件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运输价格按市场价格随时调整,三方协商而定。时间从2012年6月2日到2012年6月30日。
发货方:包头市永红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金桥分公司(称甲方)
收货方:正镶白旗华蒙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称乙方)承运方:包头市兴嵘运输有限公司(称丙方)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煤炭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丙方在运输过程中要保质保量的将煤炭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发生跑车、丢失、中途换煤事件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出现跑车、丢失一次罚款伍仟元,发生中途换煤事件一次一车罚款叁仟元)。
2、甲方按每月计划量给丙方下达运输任务,在运输过程中如果丙方连续七天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丙方按计划完成运输任务,甲方必须按时结算运费,如不能按时付款,丙方有权终止合同。
、运输价格按市场价格随时调整,三方协商而定。
5、运输量、单价、运费以三方核对认可后丙方开具的运输发票反映的信息数据为准,货到由乙方验收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据实际情况结算并付款。
6、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签字生效。时间从2012年6月2日到2012年6月30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