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在办公室内应保持清洁,禁止任何人喧哗、吸烟和进行各种不文明活动。第三条办公室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洁,办公室的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后对其进行清洁。使用登记办法由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第八条办公室使用单位人为损坏办公室内物品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第九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按时离开。如有特殊工作任务确需要延时的须报主管部门批准。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信息经济学院会计系学生会所有。
第一条本会值班室、办公室、会议室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在办公室内应保持清洁,禁止任何人喧哗、吸烟和进行各种不文明活动。
第三条办公室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洁,办公室的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后对其进行清洁。
第四条例行工作需要周期性使用办公室的,须在学期初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临时需要使用办公用房的单位,应提前至少一天向管理部门协商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使用登记办法由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学生会办公室向外单位借用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五条相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未经主席许可,任何个人不得私配房门钥匙,退会时应将钥匙交还办公室。
第六条进入办公室的人员必须爱护办公室中的物品,使用完物品后要及时归位并整理。
第七条办公室使用单位及干部在使用后应做好清洁、断电源,关窗户、锁门等善后工作。
第八条办公室使用单位人为损坏办公室内物品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按时离开。如有特殊工作任务确需要延时的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信息经济学院会计系学生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