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综治办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下,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会议的现象。要建立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依托,其它部门协同参与的调解机构。坚持月排查、月治理、月上报工作制度,乡镇每月向县综治办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
县综治委: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解峪乡党委、政府决定从今年起至2012年底,在全乡集中开展建设“平安解峪”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为了进一步夯实我乡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平安乡镇”建设,关键要抓好“一二三四五”,即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加强三项建设、强化四条措施、建立完善五个机制。
一、围绕一个目标
创建平安乡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求真务实、全力推进,把我乡建设成最稳定、最安全、最和谐的乡镇,让群众满意。力争实现“六个明显提高”、“六个逐步下降”、“六个有效遏制”、“六个有力防止”,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做到“四个到位”:
一要抓领导,组织工作落实到位。抓领导,就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创建平安工作的深远意义和
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抓领导在这里就是指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能够把创建“平安乡镇”这项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步推进。要进一步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其他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县综治办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下,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会议的现象。
二要抓氛围,舆论宣传落实到位。各村要充分利用农闲、节假日和人口比较集中的时间、地点,开展有关创建活动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和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并通过层层动员会、报告会、座谈会、讲座、致村民居民公开信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创建原则、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把握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真正把上级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村民居民知道怎样守法,不参与和自觉制止赌博、斗殴、打群架等违法活动。要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建设“平安乡镇”、“平安村居”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加快建设“平安乡镇”的步伐,在全社会形成建设“平安乡镇”、“平安村居”的浓厚氛围。
三要抓制度,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创建工作建章立制,进行责任分解。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平安乡镇”目标的实现。各村居、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学校”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把建设“平安乡镇”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人。各个专项工作指导协调组及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平安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要抓示范,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认真抓好示范工作,对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并抓好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村要通过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推动“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两个重点
1、建立健全矛盾调解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各种矛盾特别多,各级要高度重视,及时处
理和化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要建立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依托,其它部门协同参与的调解机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月排查、月治理、月上报工作制度,乡镇每月向县综治办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要按照“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的目标要求,对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把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乡综治办负责协调整合辖区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办和检查,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日常工作中,乡村干部在遇到纠纷时,第一个接到报案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马上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能够解决的就地解决,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要建立纠纷调处回访制,即乡综治办对乡村调处结案的矛盾纠纷,在每月例会上汇总登记,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乡综治办同村干部一起上门回访,进一步消除双方怨气,沟通思想。要建立每月综治信访接待日制度,即乡综治办、司法所及挂点包村干部在各村开展综治信访接待日活动,了解群众思想,预防排查矛盾纠纷。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满意率。创建平安工作一定要在提高“三率”上下功夫、见成效。宣传工作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平安乡镇”、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工作是平安创建工作的先行者,只有以浓厚氛围,加大力度,才能保证平安创建形成声势,健康发展;宣传工作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法宝,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是平安建设的主体,也是平安建设的最终检验者,要把上级部署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动员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之一句话,平安创建工作需要宣传群众为前提,让群众理解何为平安,如何创建。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宣传。群众理解了,才会认同;群众认同了,才能参与;群众参与了,才能实现创建平安目标。要达到共知、共识、共振,切实提高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与此同时,对宣传工作应该注意的是要把握系统性、节奏性、鲜活性、经常性、创造性,努力扩大宣传效果。
三、加强三项建设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村领导要坚持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关键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要求。要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待遇。在乡镇重点抓好综治委(办)建设,选好配强乡镇综治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工作人员,
确保创建活动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其真正成为领导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的坚强核心。要大力加强村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建设,配齐人员落实待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在办公区域、交通要道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和防范,挖掘和整合各方面的治安力量,减少防范空隙,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在学校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管理机制;在企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农村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健全防控体系建设,切实预防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3、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由乡综治办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指导,以村治保调解组织及治安巡逻队员为骨干,开展治安巡逻。充分发挥治安巡逻队员的职能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创新激励方式,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和发展。治保主任要认真抓好责任区和所在村的平安创建活动,维护农村稳定。以派出所和专兼职治安巡逻队为联防主体,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建立各种形式的防范队伍,开展治安巡逻,消除治安死角。
四、强化四条措施
1、强化打防控措施。从去年检查的情况看,群众反映较多的还是“两抢两盗”和聚众赌博问题。要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增
强打击整治实效。紧紧扭住针对乡镇、农村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制假售假犯罪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农民增收的各种违法犯罪,建立完善“领导包案”、“命案必破”等措施,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适时组织区域性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努力达到“整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对盗窃、赌博等突出问题,继续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做到不蔓延、不反复、不回潮。健全完善“严打”长效机制,重点加强治安形势评估、工作决策部署和分工配合协作机制,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2、强化管理措施。要突出重点区域,把治安防范的立足点放在学校,预防青少年犯罪。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合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和教育;要严厉打击校园周边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学校治安防范水平。要突出重点人群,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严密管控外来人员的思想状况和所作所为,严防其违法犯罪。要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失学失爱等问题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逐个落实到具体组织、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亲身感受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要提高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探索“乡镇、村居矫正”新路子,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信号与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重新犯罪。3、强化奖惩措施。各村要切实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和检查督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动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奖惩措施,公平才能平安,公平才能和谐。要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对达到“平安村”、“平安企业”、“平安校园”标准的和在创建平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及时表彰奖励;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处罚;对已获得创建荣誉称号的单位,因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年度群众安全感测评满意程度下降幅度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强化保障措施。所谓的保障,关键是“三个到位”,即人员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和经费到位。乡党委、政府将重视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情况掌握、形势分析、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村要重视创建工作经费的保障,要按照平安建设考评标准所规定的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做到逐年递增,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要加大防控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出一点的办法,解决落实好群防群治工作经费。要在基层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活动中,认真落实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
以基层的民主来保障基层的稳定。
五、建立完善五个机制
1、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
2、建立完善预警工作机制。
3、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建立完善督促检查考评机制。
5、建立完善综治领导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