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两次暴雨造成我市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7053万元,其中,堤防损坏决口1253处92.1公里、灌溉设施损坏603处、7座水电站进水。第一时间集中力量将中断生活用水尽快恢复,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恢复正常。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四是进一步明确修复时间。并相继在7月31日前对部分水毁水利工程开工建设,确保明年汛前完成预定的工程项目。
受今年“5.22”“6.18”梅汛特大暴雨影响,暴雨洪灾使我市19个乡镇(街道)遭受不同程度损失,其中宝溪、兰巨、锦溪、城北、岩樟等乡镇(街道)受灾严重,受灾人口15.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37亿多元。
全市各地多处发生房屋倒塌、山体滑坡、公路冲毁、以及水利设施损坏等灾情,尤其是水利基础设施损毁十分严重。据统计,两次暴雨造成我市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7053万元,其中,堤防损坏决口1253处92.1公里、灌溉设施损坏603处、7座水电站进水。水毁灾情发生后,为确保水毁水利工程早日修复,水利系统全面启动应急救灾预案,迅速成立6个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对全市水利水毁工程进行摸底登记,把提防、堰坝、渠道、饮水的损坏情况形成图文资料,进行登记并归纳成册,为科学有序开展修复和重建奠定基础。
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高效快速推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龙泉对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方案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基本原则。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先应急、后提高”的原则抢修。第一时间集中力量将中断生活用水尽快恢复,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恢复正常。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轻重缓急、修复提高”的原则,对于8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修复,或技术难度较大的永久性修复和重建工程,由水利由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对于低于8万元修复资金的应急抢修工程,由乡镇(街道)和村共同负责实施、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
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方面尽最大努力,争取省水利厅的支持;另一方面是整合各种项目资金,确保多渠道投入;再一方面是发动水毁乡镇(街道)群众投工,合力重建。
四是进一步明确修复时间。力争在2年内基本完成全市主要水毁水利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水利部门从7月7日到8月31日前,将分两批对水毁水利工程进行测量、设计、审价、招标工作。并相继在7月31日前对部分水毁水利工程开工建设,确保明年汛前完成预定的工程项目。12月31日前,由乡镇(街道)修复和重建的水毁水利项目,将由水利部门牵头进行验收,并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