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估价目的:三、估价时点:年月日四、估价报告交付日期年月日。
委托估价方(甲方):
受理估价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对产权名下的坐落于的房地产于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评估。
二、估价目的:
三、估价时点:年月日
四、估价报告交付日期年月日(甲乙双方如有约定,从其约定)。
五、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5、房地产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6、身份证()
3、集体土地使用权证()7、其它资料()
4、营业执照()
六、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必须陪同并提供方便。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
八、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报告之日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一次性交清评估费。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报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估价所需的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价报告收取评估费甲方未应用该估价报告,乙方概不退还评估费。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