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有20.4万人,参合率为85.04%。据调查,新农合制度实施后,农民的就诊人次和住院人次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在去年年底,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县、乡、村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并与各乡镇签定了新农合工作责任状。县新农合管委会、监管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农医局和各农医所的工作运行情况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督查,农医局每月对各农医所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确保了新农合试点工作规范运行。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今年我县新农合试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年度新农合试点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积极行动起来,采取过硬的措施,努力扩大新农合覆盖面,全面推进我县新农合工作的深入开展。等下,黄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今年我县新农合工作作个简要回顾,并对下一年度新农合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年新农合试点工作情况回顾
今年是我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乡(镇)场、街办及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和相互协作下,我县新农合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有20.4万人,参合率为85.04%。截至今年10月31日止,全县为农民提供医疗补偿费用345.89万元,现在正在进行的二次补偿工作,将有4607人获得112.4万元的二次补偿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看病也可以报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健康的关心。随着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了解以及身边受益人的不断增多,农民群众普遍认为新农合是党和政府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是关心农民疾苦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从心底里感谢党的好政策。二是切实减轻了农民医药费负担。据统计,目前,我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率达28.02%,最大补偿达1.5万元。住院补偿达封顶线1.5万元的有5人次,1万元以上的有8人次,5000元以上的有36人次,3000元以上的有93人次。初步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给农民带来了很大实惠。三是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健康。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刺激了农民的医疗消费,原来没钱看病、看不起病或放弃治疗的农民能看得起病了,小病及时看,防止进一步发展恶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的恶性循环。据调查,新农合制度实施后,农民的就诊人次和住院人次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四是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不断增长的农民医疗消费需求对乡镇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各地不断加大对乡镇卫生机构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提高了服务水平。
我县新农合试点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么好的成效,主要得益于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组织领导到位,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场、街办都十分重视新农合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为抓好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分别多次召开会、常务会进行研究,成立了新农合监委会和管委会,设立了上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和乡镇农医所,并及时配备了人员、场所和办公设施,同时科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新农合试点工作列入了乡镇绩效考核内容;将农医局16万元启动资金和工作经费(按照农民人均0.5元)列入了财政预算。在去年年底,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县、乡、村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并与各乡镇签定了新农合工作责任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县委余书记、县政府黄县长每三天就要调度一次运行情况。各乡镇也非常重视,设立了经办机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部门大力配合,密切协作。人劳、编办为县农医局选调了6名责任心强、业务娴熟的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为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共4010户参合农民缴纳参合资金,参合农民就诊补偿后还有困难的还可申请民政救助,且定点医疗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构建了试点工作的运行框架,初步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卫生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管理体系。
2、宣传发动到位,营造了浓厚的参与氛围。为把这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办实办好,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把宣传工作作为关键措施来抓,通过广播电视、散发宣传单、制作宣传栏、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新农合政策。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县、乡、村干部分片包干,卫生局派驻工作指导组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向农民面对面讲解新农合政策、目的、意义及相关规定;全县共出动宣传车走村入户宣传60余辆次;发放新农合宣传手册和县委、县政府致农民兄弟的一封公开信各7.2万余份;县、乡、村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500余幅;县农医局统一设计制作永久性宣传栏236套,还利用农民赶集时间,组织定点医院和农医所人员进行义诊和新农合政策宣传;县电视台不仅对政策进行了宣传,而且对县领导6次专程送大额补偿费用到户的情况制成专题新闻,在电视台滚动播出,扩大了新农合工作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影响;通过深入广泛宣传,增强了广大农民朋友对新农合工作的了解,提高了农民参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监督检查到位,实现了规范有序运转。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对县乡两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财务制度、审核制度、办事承诺、宣传公示、工作流程等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统一制作,并分别悬挂在显著的位置上,让农民群众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二是加强基金监管。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要求,在县财政局、农医局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专账。实行收支两条线,资金封闭运行。在基金调拨时实行“双印鉴”制度,做到了财政账户只收不支,农医局账户只支不收。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县新农合管委会、监管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农医局和各农医所的工作运行情况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督查,农医局每月对各农医所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确保了新农合试点工作规范运行。四是实行阳光操作。农医局、农医所每天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住院进出情况进行了解,且实行定点医院对参合农民住院情况向农医所或农医局报告制度。通过举报电话以及每月更新内容的公示栏,对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确保了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确保了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设施建设到位,提升了医疗服务水平。为适应农民需求,为农民提供便捷、安全、有效、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各地加强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今年全县争取到了乡镇卫生院发展国债资金145万元,用于野市、锦江、芦洲等6个乡镇卫生院的改扩建项目,使乡镇卫生院面貌有了根本的改善。加强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意见》,促使各乡镇卫生院在服务、管理等方面有了整体提高。按照80%以上村卫生所达到达标村卫生所标准,强化了村卫生所建设,使村卫生所真正成为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和健康教育的阵地。
尽管我县的新农合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项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农合制度认识不足。个别干部对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政策学习的不够,理解的不透,把握的不准,对试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二是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程度不够。有的虽然参加了合作医疗,但对政策一知半解,甚至在理解上有偏差。如有的农民对住院才能补助不清楚,拿着门诊发票去报销;有的对设置起付线不了解,对医疗费分段计算补助也不了解。三是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人才匮乏,难以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技术服务;部分医院的医务人员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程度不高,不能主动为就诊病人提供合作医疗方面的服务;少数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着收费不规范的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年度新农合工作安排
经过近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决不意味着明年新农合工作就可以放松了,我们仍然面临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压力,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实施效果,使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新农合带给他们的实惠。
1、要明确目标任务。前段时间,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收缴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的通知》(上府字[20**]42号),文件要求在11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要完成20**年度新农合参合资金收缴任务,并要求各地在20**年度参合率必须达到90%以上。各乡镇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始进行20**年的新农合参合资金收缴工作。今年的收缴工作还是以户为单位,由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新农合基金,农民自愿缴纳的资金由乡镇政府代收,同时开具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专用收据。农村“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医疗救助,其个人应缴参合资金由县民政局从医疗救助基金中代缴。各地要按行政村、自然村、农户的顺序,对参合人员进行农医证编号登记造册,同时做好家庭台帐,上交县农医局备案。
2、要把握政策措施。新农合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弄懂、吃透政策,严格按照政策去落实。20**年的新农合实施方案已经下发,这个实施方案对新农合参合条件、资金筹集、补偿标准、补偿条件等都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大家务必要严格按照这个执行。今年,根据上级检查指导的意见以及农民群众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在20**年新农合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研测算,对20**年的实施方案作了适当调整和补充。一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付线标准进行了调整,乡镇医院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200元调整为100元,县级医院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0元调整为300元,县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仍维持800元。二是对参合农民患有9种慢性病需治疗用药方面作了具体安排,对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衰、脑血管意外瘫痪三种病,由参合农民提出申请,凭专家鉴定小组意见、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及相关材料到农医局办理核准手续,并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最高补偿限额5000元。对患糖尿病、肺结核、二期以上高血压、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五种慢性病,只需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材料,到农医局办理核准手续,最高补偿限额为1000元。三是对参合农民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药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有效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垫付补偿费用,经农医所复审合格后给定点医疗机构拨付所垫付的费用。四是对自愿婚检对象,若男女双方均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凭发票、《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按每对60元补偿,男女仅一方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每对30元补偿。
3、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发动工作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因此,各乡镇要把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解不深不透、存在疑虑和担忧的问题,在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和宣传提纲,广泛宣传,大造舆论。要结合受益群众的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地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参加合作医疗后自己的权益、义务,明白看病报销的办法、程序和比例,消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促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互助共济和共同抗御疾病风险的意识。20**年的新农合资金的收缴时间较紧,必须要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11月至12月份底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要开展阵地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利用乡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要进村入户宣传,组织乡镇、村干部进村入户,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掉一户。
、要加强基金监管。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监督体制,严格基金管理,严格审计监督,管好用好基金。一是要请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监督,及时反映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委员会要定期例会,定期检查,定期调度,定期反馈,查找工作中的问题,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运行。三是要继续严格执行审核制,县农医局、乡镇农医所或定点医疗机构在报销时要认真查验患者的医疗证和户口簿,严格执行报销办法。四是要坚持定期公示制,及时公示住院患者报销情况,让农民群众来进行监督,应该在哪个层面进行公示的必须进行公示,县农医局要认真监督和检查好乡镇及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情况。五是要进一步完善管理责任追究制,对出现套取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查实,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相关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利用别人医疗证做假的农民,或者是将自己的医疗证借与他人做假的农民一经发现也要给予相应处理,从而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足额、安全、有效地用到农民身上。
5、要规范服务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民患者提供优质、低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在疾病诊治方面,要合理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药品目录用药,禁止违规现象的发生。在药品价格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保证农民患者看得起病,用得起药。在服务质量方面,要为农民患者提供连续、温馨服务,让患者感受到温暖。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机遇,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不断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地购置医疗设备,逐年改善办医条件,增强整体服务功能。要注重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别是要提高他们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熟悉掌握程度,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同志们,20**年度新农合试点工作即将开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为树政府形象、让农民朋友真正得到实惠,为保障广大农民朋友的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