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制方)徐州市宣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广告牌制作合同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程款元,大写元。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
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因未实际测量导致的人、财、物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等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确保施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未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害,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
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6级。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预付工程款项不予退还,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或全部制作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本广告安装制作完毕后,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重大自然灾害(飓风、地震、高空坠物等)、安装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等,造成的广告牌损坏以及由广告损坏、坠落等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保修壹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本合同除签章部分外,均为打印,手写、涂改无效。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后自动失效。
十三、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年月日(盖章)年月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