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坚持每季度分析和研判分管法宣办、监测站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形势和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条措施。每季度坚持与分管科室领导谈心,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做好谈话提醒。每季度通过监管平台如实申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形成亲自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一)履行领导责任情况。**年以来,能始终坚持从严治党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市党代会精神,在局里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的法治宣传、工青妇以及环境监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进一步厘清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情况。能坚持每季度分析和研判分管法宣办、监测站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形势和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条措施。
(三)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能加强群众关心的环保知识宣传,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环境日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宣传活动。在社区科普专栏开设水污染防治宣传,举办“噪音扰民以案说法”《998法治大讲堂》。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生态文明和环保法治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四)加强教育监管情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坚持以严促深入、以严求实效,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思想教育入脑入心,党性分析触动灵魂,做到了以法纪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锤炼自己的品行,确保自己始终身心端正、思想纯洁、一尘不染,同时敬畏法纪,时刻从严自律,管住自己,自觉做一名遵守规矩,敬畏法纪的环保人。每季度坚持与分管科室领导谈心,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做好谈话提醒。
(五)深化源头治理情况。认真落实权力责任清单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学习省市区纪委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反思剖析,加强自身及分管科室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切实肩负起监管的责任,不当甩手掌柜,在细节上、风险防控点上抓好分管工作的制度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六)坚决反对腐败情况。每季度通过监管平台如实申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形成亲自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全力支持局纪检监察室工作,配合开展好常见廉政建设教育。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一)遵守党的纪律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有较强的政治定力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危机感和紧迫感,不听风跟风、不信谣传谣;能够践行党的宗旨,补充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了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和选人用人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开门纳谏,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廉洁律,规范使用财经权的情况,没有账外账现象。四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岗位职责,强化执行力的情况。能够积极转变观念,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认真思考环境保护、环境监管等工作,建立环境安全上下联动机制,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五是严格执行生活纪律,讲操守、重品行,保持健康生活情趣的情况。能够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用纪律筑牢思想防线,用纪律预防细微漏洞,用纪律增强个人自觉,处处用宗旨观念、实践能力、责任意识和群众观点规范约束行为,始终保持良好的作风。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情况。一是没有占用专车,使用自己车辆。二是现办公室在石人南路38号区环保局5楼,为合署办公,符合规定,没有超标情况。三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发生的消费性支出无超标准情况。
(三)廉洁自律情况。能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按规定如实申报了个人事项。自己和家人没有经商办企业,也无违规兼职。没有假借逢年过节、职务升迁、过生做寿、婚丧嫁娶等名义收受礼金、贵重礼品的行为。没有出入过私人会所,也没有相关会员卡,没有借职务之便为家人、亲属等谋取私利,违规使用干部和插手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人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以上述责述廉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并认真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