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书要写明合作各方当事人单位的全称,双方接触的简要情况,磋商后达成的意向性意见。鉴于:1、甲方作为唐山市最大的燃气管道运营商,为上游供气企业单位提供、上报科学天然气供气需求量,有义务保障下游用气企业单位天然气供应。
商业用户管道燃气供气意向书
甲方:
乙方:
本管道燃气供气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签署:(下称“甲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存续的公司,地址位于,邮编(下称“乙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存续的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邮编。
鉴于:
1、甲方作为唐山市最大的燃气管道运营商,为上游供气企业单位提供、上报科学天然气供气需求量,有义务保障下游用气企业单位天然气供应。
2、乙方利用天然气优质、高效的特点,节约经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建立绿色、高效生产企业经营模式,计划使用天然气。
3、甲乙双方愿意在本意向书的基础上开展谈判,并就甲方向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使用、购买天然气达成后续协议。
据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
第一条定义
1.一方:指本意向书的任一方。
2.双方:指本意向书的甲方和乙方。
3.后续协议:指甲方和乙方就天然气供气事宜一致达成的管道燃气供气合同。
第二条条件
1.本意向书双方理解并同意,双方同意,本意向书表达了双方努力签订天然气供气协议的真诚愿望,可作为双方上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申请天然气管道建设安装、供气项目的支持性文件。
2.双方在本意向书项目下的合作,须符合河北省天然气产业规划。
第三条质量
双方同意甲方按照本意向书向乙方提供的天然气产品应符合天然气执行标准GB50028-2006。
第四条供气时间、年限及数量
1.供气起始时间为甲方为乙方进行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安装、验收完毕,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具备供气条件,签订管道燃气供气合同。
2.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供应天然气产品的交付期应不少于起始日之后的三十年。
3.甲方在2014年以前将管道铺设到乙方项目工地,以方便乙方2014年项目总体规划。
第五条有限期
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十八(18)个月,在有效期限内双方未签署燃气管道建设安装合同与燃气供气合同,本供气意向书视为作废,如果双方同意,本意向书予以延期。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的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在管道燃气供气合同中进一步协商确定。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3.本意向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