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的核心是对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即针对特定的系统范围,对发生事故、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危险、危害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价。安全预评价用有关标准对系统进行衡量,分析、说明系统的安伞性。经过安全预评价形成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将作为项目报批的文件之一,同时也是项目最终设计的重要依据文件之一。安全预评价报告主要提供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业主、政府管理部门。
(一)安全评价的内容
安全评价是一个利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识别和评价系统、工程存在的风险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及危险和危害程度评价两部分。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目的在于识别危险源;危险和危害程度评价的目的在于确定来自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应采取的控制措施,以及采取控制措施后仍然存在的危险性是否可以被接受。在实际的安全评价过程中,这两个方面是不能截然分开、孤立进行的,而是相互交叉、相互重叠于整个评价工作中。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如图12—1所示。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安全技术领域里,已由以往主要研究、处理那些已经发生l和必然发生的事件,发展为主要研究、处理那些还没有发生,但有可能发生的事件,并把这1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具体化为一个数量指标,计算事故发生的概率,划分危险等级,制定安全标准和对策措施,并对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从中选择最佳的方案,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评价通过危险性识别及危险度评价,客观地描述系统的危险程度,指导人们预先采取相应措施,来降低系统的危险性。
(二)安全评价分类及定义
根据工程、系统生命周期和评价的目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印发<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2]45号)和《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中,将安全评价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四类,并分别给出了定义。
1.安全预评价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预评价以拟建建设项目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生产工艺过程、使用和产出的物质、主要设备和操作条件等,研究系统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应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对系统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定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后果提出消除、预防和降低的对策措施;评价采取措施后的系统是否能满足规定的安全要求,从而得出建设项目应如何设计、管理才能达到安全指标要求的结论。
安全预评价的内涵,可概括为以下4点:
(1)安全预评价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它是在研究事故和危害为什么会发生、是怎样发生的和如何防止发生等问题的基础上,回答建设项目依据设计方案建成后的安全性如何、是否能达到安全标准的要求及如何达到安全标准、安全保障体系的可靠性如何等至关重要的问题。
(2)安全预评价的核心是对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即针对特定的系统范围,对发生事故、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危险、危害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价。
(3)安全预评价用有关标准(安全评价标准)对系统进行衡量,分析、说明系统的安伞性。
(4)安全预评价的最终目的是确定采取哪些优化的技术、管理措施,使各子系统及建设项目整体达到安全标准的要求。
经过安全预评价形成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将作为项目报批的文件之一,同时也是项目最终设计的重要依据文件之一。
安全预评价报告主要提供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业主、政府管理部门。在设计阶段,必须落实安全预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到建设项目在设计中的“三同时”。
2.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试生产运行正常之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验收评价是运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在项目建成试生产正常运行后,在正式投产前进行的一种检查性安全评价。它通过对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判断系统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从而作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补救或补偿措施,以促进项目实现系统安全。在安全验收评价中,要查看安全预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在初步设计中的落实,初步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同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等。
安全验收评价是为安全验收进行的技术准备,最终形成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将作为建设单位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审批的依据。另外,通过安全验收,还可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确认《安全生产法》的落实。
3.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针对系统、工程的(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对在用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储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的全面综合安全评价,是根据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或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的管理要求进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全面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危险识别。
(2)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的影响范围,分析事故的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概率,给出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
(3)对发现的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整改的优先度进行排序。
(4)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评价形成的现状综合评价报告的内容应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管理计划,并按计划加以实施和检查。
.安全专项评价
安全专项评价是根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的,是对专项安全问题进行的专题安全分析评价,如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非煤矿山专项安全评价等。
安全专项评价一般是针对某一项活动或场所,如一个特定的行业、产品、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或生产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安全评价,目的是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或储存、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评价所形成的安全专项评价报告则是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其获得或保持生产经营营业执照所要求的文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