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职业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浦江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学校在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依法执教工作的进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五”普法规划为统领,以学校领导、教师、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对象,以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以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以增强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目的,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为我们杭坪镇教育事业能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活动,发挥学校领导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
1、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法用法的制度。由学校确定主持此项工作的人员(程昌春),根据学校实际,具体安排相应的时间、地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每学期不少于两次。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职业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浦江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作《杭坪中小集体学法签到表》并要求及时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并归档,做到一步一个脚印。
2、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切实调查、统计全镇教师的教师资格证,若是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学校督促其尽早尽快参加各相关项目的学习、培训,努力尽早取得合法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深入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教育,增强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由主持此项工作的教师负责收集《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浦江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上传到学校网站的法制教育专题板块,要求教师重点学习。并将上述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到学校政治学习的内容中,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同样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写一篇法制学习心得,上交学校归档。做到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2、学校安排相关教师做好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工作,并积极参加县教育局会同司法局组织的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
3、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执教制度。学校在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依法执教工作的进程。学校制订相关规章,对教师参加法制学习、培训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量化,与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挂钩,以此促进教职工工作作风的不断优化,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1、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与少先队大队部、法制副校长相互配合,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五个一”法制教育活动:
(1)程昌春准备相关内容的vcd碟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组织,从12周周一开始,于每天下午第三节课,每个年级轮流到实验室观看;
(2)13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安排人选并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演讲会;
(3)14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石根炎来校上一堂法制知识教育课;
(4)15周,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各班主任指导,举办一次法制知识征文比赛;
(5)16周,利用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标语、墙报、黑板报、横幅、学校网站等媒体,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每年度做到落实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法制教育时间和师资,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来校上一次法制课或作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3、充分抓住下薛宅、薛下庄、东岭、曹源、中村、张山、茶山、后阳等村“春泥计划”活动的契机,结合学校、家庭、神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采用各种形式,把理论与实践,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学校与法制副校长以及杭坪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相互协助,开展校园周围以及周边治安治理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利用各社区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努力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