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领导小组决策的具体落实和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及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和车辆须进行校内证件查验及登记,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校园。建立健全师生因病缺勤追踪问询制度,查明缺勤原因。
为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部门,下同)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作为学校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学习、传达、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决策部署,动员全校师生群防群治,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内蒙古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用,及时研究处理我校防控工作重大问题,有效利用学校人财物各种资源,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我校全面、精准落地落实,坚决打赢我校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建立防控责任体系,形成联防联动机制
(一)建立防控责任体系。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领导小组决策的具体落实和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及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宣传部负责做好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控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动态了解学生的相关情况,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后勤保障处牵头,负责购置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设备、用品,做好校园内疫情防控及各类场所消毒工作,领导校医院对防疫业务进行指导。保卫处负责校园门禁管理,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重点做好本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防控工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相关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人员台账管理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本单位人员动态信息和健康状况。
(二)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在疫情防控期内,各单位必须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部门、学院相互响应、相互支持、相互补台的联防联动机制。
三、落实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
(一)推迟开学时间。推迟今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已离校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对假期学生自主学习作出具体安排。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做好教学计划变更准备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加强校园管理。学校教学楼、文体馆、图书馆暂时关闭。除保证留校学生食宿的学生公寓和食堂外,其他学生公寓、食堂暂时封闭。确因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单位,须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验室所在单位要做好实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东校区暂时封闭,南、北校区只开放东门通道。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和车辆须进行校内证件查验及登记,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校园。非本校人员严禁进入校园。(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保卫处)
(三)加强学生管理。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和健康状况,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离校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并按照所在地相关要求,妥善采取防护措施,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留校学生由所在学院引导做好各自防控工作,不得外出和聚会。做好留校留学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学生不外出,不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密切观察留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严格执行离校请假制度。各单位要主动关爱学生,特别是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和农村、牧区等边远地区学生,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加强寒假期间对学生自主学习、思想教育、心理健康的指导。对寒假在校和自行返校的学生,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预案,明确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各学生培养单位)
(四)加强教职工管理。各单位要了解和掌握教职工假期去向信息,在呼教职工原则上不得离呼,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呼的,须经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所有外出教职工返呼后,须自行居家观察14天,并每日向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对外籍教师、台湾教师进行详细排查,及时了解假期滞留、返校行程等详细信息,通过有效手段,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教育引导师生积极配合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师生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护知识,推广防控经验,编制发布简单易操作的预防手册,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师生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强化网络舆情监管。(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保障处、各单位、各部门)
(六)强化疫情防控条件保障。加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后勤保障处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购置体温检测仪等器械和必备药品、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用具,确保值班及工作人员防护装备齐全、身体安全。(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财务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
(七)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运动场馆、图书馆、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科学开展清洁消毒工作,全方位改善校园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各单位、各部门)
(八)做好开学后预防工作。假期结束后,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师生晨检制度,每天上午9点前组织对师生进行体温测量,并于当日上午12点前将测量结果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温超过37.5摄氏度的师生,及时送至校医院或定点医院进行筛查和治疗。建立健全师生因病缺勤追踪问询制度,查明缺勤原因。(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各单位、各部门)
(九)建立疫情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第一时间取得专业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实施患者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立即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处置,严防疫情传播,同时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引导,营造家校共同防控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
四、及时掌握动态,准确报送信息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忠于职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建立疫情信息员联络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报告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严禁晚报瞒报漏报。各单位每日13点前将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突发应急情况要随时上报。(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各单位、各部门)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加快蔓延的严峻形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好“责任田”、护好“一校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