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操作失误及疏忽保养不在此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六、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总金额30%给乙方,即人民币合同生效。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购买内容
1、设备名称及规格:
2、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并包括了主机及随机附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调试、培训;但不含电线电缆、信号线、土建基础及燃油。
二、包装和运输
1、设备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2、设备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存储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使用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三、保险
本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甲方验收合格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设备均为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并提供出厂测报告及合格证保修期:自交货之日起计1年或累计开机1000个小时(先到为准)。保修期内,一切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故障,均由乙方负责修妥。人为操作失误及疏忽保养不在此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乙方专设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报障通知后,如不能指导解除故障,乙方的技术人员在3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乙方免费提供每3个月1次的设备巡检服务,巡检时甲方应予配合。乙方专设有备件库,可尽快提供1000、20_和5000小时全套零配件,所有应更换的零配件均以出厂价提供。售后服务电话:,传真:注:柴油发电机组使用的燃油品种:正品”0”号柴油.
五、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发电机组在前交货,并于前竣工并通过甲方初验。
2、交货地点:。
六、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总金额30%给乙方,即人民币(RMB:)合同生效。
2、设备到工地经开箱验收合格及点收数量后7天內付合同总货款的55%,即人民币(RMB:)。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7天內付总货款的12%;即人民币(RMB:)。
4、余款3%作为设备保质金在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5天內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RMB:)。
七、验收:
1、验收标准:本合同所列之内容。
2、验收期为机组安装完毕起两个月内。
3、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签署验收移交书。
八、异议及索赔:
1、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相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予及时无偿更换至相符为止。
2、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乙方应同意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
3、乙方必需按照合同规定的时期及质量要求完成,若无故延误交货期(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备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必需按照本合同上述所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能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付设备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给乙方。
九、不可抗力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如战争、地震、火灾、水灾或其它任何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致使甲、乙双方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受影响的一方须立即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其他方,并在十五天内以书面方式(特快专递或送达)将事故详细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给其他方。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诉讼
凡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通知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电传或传真要经过对方的书面确认。
十二、其它事项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