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方不予接受,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需方(全称):
供方(全称):
签订地点:
一、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中铁五局贵阳逸都国际项目”需用混凝土标砖供应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质量要求
供方须向需方提供合格混凝土标砖。
三、物料供应地点及方式
供货方负责将混凝土标砖按时送到需方工地(贵阳逸都国际项目部)指定地点。
四、验收记量方法
需方采用现场清点,不合格混凝土标砖,需方予不计量。
五、物料需用计划的提交及供应
本合同签订后,需方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提前20日向供方提交混凝土标砖的需要时间、数量,供方应按照需用时间及时组织货源并按时进行供货。
六、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按每块大混凝土标砖0、34元每块,小混凝土标砖0、24每块,当市场价格变化时,供需双方皆有权提出价格调整,根据市场行情共同协商。如一方不予接受,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价格为供方运输到工地的价格。
七、物料货款结算方式
供方按照需方需用计划要求,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需方验收合格,在每月1日结算上月所供货物,结算后30日内支付本月结算货款的70%。以此结算方式,余款30%供货完毕工程竣工后支付完毕。
八、其他事宜
1、需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送货道路的畅通安全,以便送货车辆能够按时顺利进入料场;送货车抵达工地后,需方协助供方及时进行卸车。
2、本合同如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手印即时生效,合同责任与义务完成并结清经济往业后即告终止。
5、提供合格发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