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村级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生育计划安排、准生证发放、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申报等。公布期限应不少于20天且应有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字。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村民依法对村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全区村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中办发〔20XX〕17号、苏办〔20XX〕56号、盐办发〔20XX〕1号、都办发〔20XX〕7号和都办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全区村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及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关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区有关村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区农村基层民主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内容真实、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注重实效、运作规范、监督有力。
二、村务公开内容和基本要求
以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调动农民群众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内容
凡是群众关心的、凡是群众想知道的、凡是群众有疑虑的都要公开,主要公开10个方面的内容:
1、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详细情况。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村级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3、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荡滩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入股,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其分配等。
、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
5、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桥梁、水利闸站沟涵、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申请立项、经费筹集和使用、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6、社会救助情况。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五保户的供养,筹资、筹劳的减免,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等。
7、计划生育情况。生育计划安排、准生证发放、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申报等。
8、工作安排情况。村(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居)干部分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
9、村(居)干部管理情况。包括村(居)干部报酬、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实绩、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惩情况等。
10、其他涉及村(居)民利益和村(居)民普遍关心、要求公开的事项也要进行公开。
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
(二)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形式和程序
1、村务公开的时间:应公开的事项及办理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应及时进行公开。集体财务业务量较多的村(居),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2、村务公开的形式:要本着实用、方便、节俭,便于观看、便于了解、便于管理、便于监督的原则,设立固定、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开栏,同时要根据各村(居)实际,采取会议、广播、印发明白卡和便民手册、入户告知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布期限应不少于20天且应有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字。
3、村务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的内容应形成文字或表格方案,经村(居)民议事小组和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再正式公布。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务公开资料的收集、管理,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三、认真做好村务公开督查工作
1、加强自治组织监督。要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安排村务公开工作;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按时、按程序真实地公开村务;向村(居)民会议或村民(居)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情况;受理村(居)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订村财务预决算方案;审核村财务收支;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如实公布财务类事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财会人员及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接收广大群众监督。村(居)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等有疑问的,有权要求村(居)民委员会解释答疑;有权委托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查阅村务公开资料,并通报有关情况;有权向管委会反映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无理拒绝、阻挠村务公开或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村(居)民民主权利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有权提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3、强化舆论监督。要通过宣传村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典型来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对村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公开曝光。
、加强工作督查。管委会定期对各村(居)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对各村(居)贯彻执行村务公开各项政策、规定及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依法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按时、全面、真实公开村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村务公开取得实效。
四、村务公开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5月份)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村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汇总各村(居)村务公开一览表。
第二阶段(6-8月份)落实阶段。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并组织村务公开实施工作,突击6、7、8三个月,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第三阶段(9-10月份)集中检查和整改提高阶段。管委会对各村(居)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不断完善提高村务公开工作。
第四阶段(11-12月份)总结考评阶段。对一年来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宣传好的典型,改进薄弱环节。同时认真做好考评考核工作,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村等先进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通过监督检查和严格考核,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村务公开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各村的具体落实工作,村(居)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并落实专门班子具体负责。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努力把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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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乡镇政府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2.2017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3.2017年乡镇扶贫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