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2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8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考核标准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1)写工作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每人扣3分。
(2)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每人扣1-2分。
(3)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每人扣1分。
2、认真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1)缺席一次扣2分。
(2)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部长级扣3分。
(3)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3、学生会各部成员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4、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部长级扣4分。
5、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1)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2)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3分
(3)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4)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2、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3、工作积极得到学生会其他成员一致认同的加3分。
4、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三)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四)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五)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二、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奖惩标准: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2)开会不认真者
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2)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3)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4)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2)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3)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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