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8个法律陷阱1.打借条时故意写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事先明确约定,并记载于借条之上。
写借条,要注意这8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应写清楚借款用途;
5.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7.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8.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借条不规范的四种常见情况1.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利息约定不明确;
2.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3.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
.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