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10日至15日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乙方违反此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期限为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双人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大邑县工业区。甲根据工作的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如果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视为自行离职。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日。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实行计件工资的则按计件工资制执行,具体参见公司的管理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岗位,月工资为:元。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实行计时工资,月工资为:元。
工人一律实行计件工资,上不封顶,下保底(即月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定额参见公司的管理制度。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安排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参见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10日至15日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五、社会保险
第七条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甲方根据国家和成都市有关规定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乙方在其他地方已经购买了社会保险的,必须提供证明,甲方可以不办理社会保险。
农民工在农村的疾病保险,由农民工自己办理和缴纳费用。
甲方根据工种情况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作为补充保险。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均为甲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有义务遵循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删除)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乙双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四条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甲方的规章制度是由甲方制定的,并经过职代会民主讨论,进行了公示的制度,乙方应当遵守。
九、其他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七条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的,根据不同职位等级可申请培训,在培训学习期间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培训学习合格后应遵守双方约定,乙方违背约定辞职的,应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发生的全部培训学习费用的双倍的违约金。
2、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的产供销渠道、客户资源、经营秘密、管理秘密,财务人事资料、技术秘密、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及其它关系甲方发展战略或经济效益的成文或不成文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乙方违反此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3、离职协议。乙方严格执行与甲方签订的劳务合同,中途不得无故辞职,若有特殊原因确需要离职的,普通员工在30天前、特殊技术工种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两年内不在同行业内任职,经批准方可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遵守离职后相关约定,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甲方严格执行与乙方签订的劳务合同,不得无故辞退乙方,若因公司工作考核不合格,乙方无法胜任工作职责予以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法律责任。
、其他协议。
第十八条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身份证号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