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纪律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为基础的纪律。如迟到、早退在30分钟,自愿接受10元罚款;无故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扣除当天工资;无故旷工一天,自愿接受扣罚3天工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予以辞退。如有违反发现一次予以警告,再次则自行离职。重要事情及时向领导报告。
为了进一步维护和执行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散漫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下纪律执行:
1.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若有事公出,必须先报值日人员记录备案方可公出。如迟到、早退在30分钟,自愿接受10元罚款;无故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扣除当天工资;无故旷工一天,自愿接受扣罚3天工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予以辞退。
2.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时间不上网聊天,听音乐,玩游戏和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如有违反发现一次予以警告,再次则自行离职(离岗期间停发工资)。
3.值日和假日值班时,负责搞好办公场所公共卫生、安全、来信来访、会议通知,工作人员去向记录等日常工作。重要事情及时向领导报告。值日和假日时,如有重大失误。愿接受离职处理(离职期间停发工资)。
.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必须先请假,经批准再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5.保证上班时间通讯畅通,如果上班电话联系不上,则按旷工处理。
6.自觉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不干有损单位利益之事,听从领导安排,团结同志,自觉协调好各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