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操作失误引起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全部承担。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共同完成武吉高速A4标工程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本着分工负责、互利协作的精神,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名称、数量:
二、分包单价:
挖孔桩按桩位处原地面计算,单价按米计价、土夹石层,1.2米桩元/延米。须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现场签证为凭。工程承包协议单价为一次性价,承包综合单价(不含税金)内容包括:所属工程人工挖孔护壁设备材料,用水电、运输等全部附属工作。
三、工期要求: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及国家有关标准施工,挖孔深度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接受甲方质量检查,对于未达到质量标准而返工,乙方必须承担因此而损失的相关一切费用。
五、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百分百无安全事故发生。若因操作失误引起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乙
方全部承担。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测量方样、技术交底,施工中全方位监督与业主、监理的各种联系,及当地政府、地方群众关系的协调。
2.乙方负责挖孔桩施工
七、工程款结算:
挖孔桩成孔符合甲方要求后,在获得业主计量签证后,工程结束后全部付清。
八、其他条款:
1.乙方在施工中派驻地现场代表
2.乙方不得以甲方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进行违法经济活动,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3.若今后出现纠纷,在双方协调难以达成一致时,应诉至南京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结束并结算后,款项付清时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