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关于好干部的“五条标准”,既是为好干部画的像,也是对全体干部的基本要求。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过好“严以用权”这一关,关键是能够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因此,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才能确保“严以用权”。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日前,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确,党的事业需要好干部,人民群众也期待好干部,干部自身也希望成为好干部。提出的关于好干部的“五条标准”,既是为好干部画的像,也是对全体干部的基本要求。时下,全国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力推全面治党、从严治党。结合提出的“五条标准”,我以为,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要做一名好干部,必须坚持用权为民,按法律和规定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权、不能以权谋私,过好“严以用权”这一关。
“严以用权”必须要正确、深刻认识手中的权力。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在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权力掌握在官员个人手里,但决不是属于任何官员个人的,权力是公器,干部代表人民、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必须存在四种错误的权力观:一是权力私有观念,即把权力看成是领导馈赠的或者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二是权力商品化观念,把权力当成商品,搞权力经营、权钱交易等;三是权力家族化观念,搞封建家长制;四是官本位观念。在对待权力问题上,只有防止和克服上述错误观念,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力。
过好“严以用权”这一关,关键是能够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当今社会,随着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不少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落马。古人说:“政者,正也。”公正是为官之本、用权之绳。现在领导干部出问题,很多是出在用权不公上。纵观近年来落马贪官的违法犯罪历程,无一不是权力观出现了错位和扭曲,无法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而是把手中的权力用于为自己和家人牟利和“造福”。“严以用权”,必须要有较高的觉悟。很多领导干部肩上往往担负着各种重任,并拥有比较集中的人、财、物等诸多权力。要做一名好干部,必须时时自省,对照自己,检查自己,看看自己做了什么?检查自己拿没拿不该拿的钱?办没办不该办的事?交没交不该交的人?周围有没有什么议论?
当然,真正实现“严以用权”,单靠觉悟还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小平同志曾经尖锐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权力始终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能被滥用来谋取私利,滋生腐败。古今中外的历史反复表明,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和监督,腐败就会随之产生,绝对的权力绝对产生腐败。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曾经鲜明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因此,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才能确保“严以用权”。
总之,要做一名好干部,务必要过好“严以用权”这一关。在全国解放前夕,毛泽东同志曾向全党发出“进京赶考”、“不当李自成”的警告,并提出了“两个务必”的精辟论断。时至今日,这些警告对于很多干部来说仍然有效。要做一名好干部,必须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慎对手中的权力,不踩权力的“黄线”、不越权力的“红线”,才能担当执政兴国的重任,才能真正的做到为人民服务,才能做一名好干部。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