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带给我这样感受的,唯有《围城》。由此可知,《围城》所突出的重点并不在于探讨人性,而在于反映“某一社会”、“某一类人物”的存在状态。有的学者志在传承中国文化,不料抱残守缺,这有鉴于方鸿渐先生的家庭观。随着方鸿渐坠入原始的睡或者称为死的样品,他的灵魂挣开肉体的束缚,归于缥缈,归于虚无。我叹至此,再无“围城”。
阅读一本书,像浸泡在温泉中,酣畅淋漓,心醉神迷;阅罢如同出水,不禁哆嗦,一身冷汗。带给我这样感受的,唯有《围城》。
一本讽刺小说能引起读者如此反应,不可谓不成功。一方面,我赞叹作者刻画人物一针见血,又不至于夸张;另一方面,我为自己某些人性的弱点或多或少遭到作者赤裸裸地披露而惶恐不安,急欲克服。这得益于作者用高超的技巧来记叙事情,却不评论,从而触发读者的心理反应,使读者自己生出批判的意义来。
印象最深的便是李梅亭买红薯,这件事总让人揣测他自私、吝啬的性格,却又惊觉,若这是当时的自己,大概也会生出如此的想法和相同的行动吧,不然如何猜得熟练而世故?读书以自喻,我该暗暗敲响反省的警钟了。
不过作者在自序里写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由此可知,《围城》所突出的重点并不在于探讨人性,而在于反映“某一社会”、“某一类人物”的存在状态。那时的社会正处于抗战前期,其最大的时代特征是中西文化的碰撞,而最能见证文化变迁的学者或文化人,自然是那一类人。
这本讽刺小说的矛头指向的是部分陷入精神危机的文化人,他们有的学习西方文化,不料生搬硬套——看看三闾大学的“导师制”,本来是要向西方一流大学看齐,与国际接轨的,不料竟变成了倡导教师一天三餐都跟学生同桌吃饭之类非马非驴的闹剧。
有的学者志在传承中国文化,不料抱残守缺,这有鉴于方鸿渐先生的家庭观。有的人明明碌碌无为,却偏偏贪图风光,于是把这无聊的聪明用于各个场所,一旦有所成效,就披上皇帝的新衣,装模作样,旁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品味,连声赞叹,助长了不正之风。
倘若没有最后一段,小说也仅有智者的痛快,没有仁者的悲哀,没有蜡烛点亮了黑夜的同时流下眼泪闪耀的神圣光芒:
“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一切归于平静,平静地经历暴风雨的洗礼,然而平静是妥协的无奈,是祭奠的惋惜,是雨后沉闷的瘴气。
随着方鸿渐坠入原始的睡或者称为死的样品,他的灵魂挣开肉体的束缚,归于缥缈,归于虚无。我叹至此,再无“围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