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处理委托书()执字第╟号:委托人:xxx,女,一九六四年四月五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51040219640405xxxx。受托人:xxx,男,一九六三年二月十四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51040219630214xxxx。受托人在上述范围内在有关文件上的签字、盖章及提供材料,我均予承认并自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委托期限从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xxx,女,一九六四年四月五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51040219640405xxxx。
受托人:xxx,男,一九六三年二月十四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51040219630214xxxx。
我和xxx于2011年9月27日解除婚姻关系,鉴于在财产分割方面,我们原有共同财产之在xx省xx市xx县xx镇佛新路8/8/5-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83.6平方米,住宅及商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合房字第200xxxxx-1号),该房屋系我和xx的共有房产,产权无争议,通过我和xxx在离婚协议上所述产权划规xxx所有,所以我自愿放弃该房屋所有权,我因事务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现特委托xxx为代理人,以我的名义全权办理如下事务:
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国土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提供相关资料,签署相关文件等一切手续,如上述房产地址或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代为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等变更手续。受托人在上述范围内在有关文件上的签字、盖章及提供材料,我均予承认并自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从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附: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二0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