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保证账户信息的可控、规范,防止产生休眠账户。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11.目的: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分公司合法、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
1.目的:
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分公司合法、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
2.适用范围:
3.帐户管理
3.1以XXXX为分公司主要开户银行,税款帐户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指定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开立、变更、撤销须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总部财务部备案。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立、变更银行帐户;
3.2按人民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在当地XXXX以各自的名义分别开立“收入帐户”和“支出帐户”各一个,其中:“收入帐户”的帐户属性为“一般结算帐户”,“支出帐户”的帐户属性为“基本结算帐户”;
3.3收入帐户”用于收存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收入及总部下拨款;
3.4“收入帐户”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支出,(退票、支付帐户费用以及有权机关依法对帐户资金进行冻结、扣划的除外);
3.5“收入帐户”不得购买任何支付结算凭证、不得通过柜面办理任何支付业务;
3.6“支出帐户”仅用于支付各项零星开支、支付帐户结算手续费等费用;
3.7“支出帐户”除可以收存总部的下拨款和“收入帐户”的划入资金外,不得发
2/2生任何形式的收入(利息收入和退票除外);
3.8“支出帐户”仅办理现金业务(含取现、购买现金支票),不得办理转帐业务,不得购买除现金支票以外的任何支付结算凭证。
.U盾管理
.1权限:U盾管理的权限在公司总部;
.2U盾分配:总部出纳和总部财务经理各执一个可操作各个分公司银行帐户的U盾,各分公司总经理执有的U盾只可操作本分公司的银行帐户;
.3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24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财务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
.4U盾只能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保管并由本人在电子银行网上操作,严禁授权给任何人代为操作;
.5U盾的初始密码可以更改,确定好的密码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妥善保管。
5.财务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监督执行。
6.本办法从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