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自签订本意向书之日起七天内,如无其他问题,双方应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并真实履行各自的合作义务。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就双方有意共同经营省市XXXX餐厅,并以甲方所提供之技术与管理的餐饮事业,为表合作之诚意,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意向书,作为双方之间具有真诚合作意向之证明:
一、甲方保证所提供予乙方的合作经营资讯和意愿均属真实。
二、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合作技术和经营管理模式,已于其他地区获得创业成功的成果。
三、乙方保证其合作意愿真实与具备投资实力。
四、乙方清楚了解甲方提供的合作方案并认同甲方所作出的前置工作(例如:出示营业的相关资料、出品的试吃等),均以真诚合作为前提而提供;乙方亦基于同等立场,就双方之间所进行的会谈内容、人员资料、出品种类、试吃成果及所有由甲方提供的资讯等,均应严守保密之责任,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五、本意向书之签订,仅是就双方在将来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作合意确认,双方之间的合作效力均以正式签订合作合同为准。
六、自签订本意向书之日起七天内,如无其他问题,双方应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并真实履行各自的合作义务。
七、甲、乙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应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充分保障双方的合理权益。
八、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