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战略基点作用。当前,要把产业集聚区内、中心城市周边作为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切入点,率先启动。同时,要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群众要求迫切的地方适时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战略基点作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和切入点。要按照“政策引领、规划先行,群众自愿、就业为本,重点突破、扎实推进”的原则,通过科学规划、集聚发展,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建筑美观、设施完善、管理先进、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新型农村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规划引领。要把新型农村社区纳入城镇体系规划,结合全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对全市新型农村社区进行科学规划,今年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要统筹考虑社区布局,确保设置科学、交通便利、产业配套、用地节约、规模适度,体现“文化、生态、宜居、特色”理念。社区人口规模一般要在5000人以上,鼓励规划建设万人社区。提倡多层、鼓励高层、限制低层。住宅建设要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生活需要,结合农民经济承担能力,做到户型合理,功能完善。建筑风格要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简洁大方、立面丰富,建筑色彩要与社区整体协调、和谐一致。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强化基础配套。要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两个先行”,本着“先进适用”的原则,逐步完善新型农村社区道路、排水、污水处理、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功能。要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功能。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实行分类推进。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当前,要把产业集聚区内、中心城市周边作为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切入点,率先启动。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拿出5000万元,各县(区)也要拿出一定的财力,对产业集聚区内、中心城市周边进展快、效果好的新型农村社区实施“以奖代补”。今后,我们每年都要拿出一块资金,鼓励引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时,要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群众要求迫切的地方适时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多策并举,积极探索企业带动型、城郊改造型、集聚区带动型、小城镇依托型、中心村拉动型、现代农业集群效应型等多种模式,积累经验,稳步推进。到2015年,全市建成以中心市城郊、县城区、产业集聚区、乡(镇)政府驻地、黄河滩区整村搬迁为重点的40个新型农村社区,2020年建成80个新型农村社区,成为全市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