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干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当即制止并及时上报县文物局、镇公安派出所或镇文广站。建立_X古遗址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文物安全格局,始终保持对各类文物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巡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_X古遗址文物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推进文物事业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镇实施步伐,构建和谐青山,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文物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物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挖掘我镇文化底蕴,丰富文化内涵,提升我镇文化品位。
2.基本方针:_X古遗址文物保护始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3.工作目标:通过有效措施,永苏里古遗址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坚持以政府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的体制,逐步形成更为完善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建立一支高标准文物保护员队伍;切实保证文物安全,继续保持不发生文物被盗案件;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保护文物意识深入人心。
二、实施重点保护,构筑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
1.对永苏里古遗址文物保护建档立案:对_X古遗址文物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对其进行保护管理,建立记录档案,专人负责保护,管理制度健全。
2.文物保护点保护措施:_X古遗址文物保护点所在村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看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要密切注意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古遗址保护点范围内进行取土、挖掘、爆破、建设、钻探、砍伐、垦植等影响文物安全和破坏文物点整体风貌的活动。未经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文物保护点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对于确实要进行工程建设的文物点地块,要及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及时完善报批手续。文物保护点所在村,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包片干部包组、组干部和文物巡查员具体负责保护点制度,所有责任人要经常进行安全巡护,镇文广站人员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积极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知识,提升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做到群防群治,共同保护。村组干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当即制止并及时上报县文物局、镇公安派出所或镇文广站。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镇文物保护的社会合力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了由镇长_X任组长,副镇长_X、党委委员_X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文广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山镇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广站,具体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宣传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的保护工作队伍,实施经常性巡查管理工作。建立_X古遗址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文物安全格局,始终保持对各类文物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
四、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永苏里古遗址文物保护工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一旦出现问题,逐级问责。
2.各村(街)委员会为第一责任单位,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要成立一支保护意识强、责任心强的文物保护队伍,确保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巡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3.文广站具体负责永苏里古遗址点保护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文物巡查员进行监督指导;经常性进行文物点的巡视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4.综治部门要加强文物犯罪的宣传,做好相关普法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将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本部门的一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5.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文广站等相关部门要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加强镇域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审查,严防违规建设。要特别关注_X景区建设工作,对景区用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点或新发现的文物点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保护处理,确保_X古遗址文物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