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后期产品配送即以此《主材报价表(预算)》为依据。如供货商产品经双方检验确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事实,乙方须协调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并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厂商的产品质量责任。由此造成的工程不能如期交工,则视为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甲方(客户):
乙方:
本着更好的为客户服务的宗旨,推进上地装饰“一生爱家”的主导思想,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购主材产品选购:
甲方前期选购主材产品时,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居室要求推荐并挑选符合设计风格和要求的主材并计算准确的所需数量。
二、代购主材产品明细:
甲方选定主材产品后,乙方需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产品明细填写《主材报价表(预算)》,并与甲方核实相关主材名称、型号、规格、颜色、价格等项目。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后期产品配送即以此《主材报价表(预算)》为依据。《主材报价表(预算)》详见附件1。
三、代购主材货款、佣金及付款方式:
(1)主材报价总额(小写)¥元(大写)主材报价详见附件1。
(2)付款方式:本次付款分为两次结清,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需付清总款的80%,产品安装完成后甲方予以结清余下20%的款项。
四、代购主材产品供货:
甲方交纳该合同的合同全额后,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主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代购主材验收方式:货品验收采取(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并在相应位置签字)
(a)甲方自行派人验收,验收人:联系方式:甲方签字:
(b)甲方委托乙方验收,验收人:甲方签字:
特别声明: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建议甲方选取(a)方式验收,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六、代购主材验收规定:
(1)货到甲方工地,甲方或甲方委托方及供货商共同检验货品。如供货商产品经双方检验确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事实,乙方须协调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并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厂商的产品质量责任。
(2)验收通过后,甲方及甲方委托人需在供应商的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如届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到达现场签收,则视为乙方将产品按甲方要求送达(即:甲方对相应产品花色、型号、数量及质量无异议)。
(3)部分材料需工厂制作,现场安装。对此甲方需在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
(4)签定《主材代购协议》后,由乙方按施工进度组织主材按时到现常材料到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与乙方共同及时验收,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如甲方不能到现场,由甲方委托人验货,以相应的委托书为准)
七、代购主材退、补货:
(1)施工中需补货时,乙方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到乙方财务处补齐货款。如甲方不能及时到乙方财务补齐货款,乙方可告知甲方,并以其他产品的余款予以补足。如甲方在乙方财务交纳的主材代购款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代购行为,待余额补足后继续为甲方提供代购服务。由此造成的工程不能如期交工,则视为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2)签定《主材代购协议》后,定制产品和特殊产品(门、门窗套、橱柜、衣柜柜体、衣柜柜门、墙纸、石材等)退单或减项减量需缴纳发生额的全额款项。
(3)货到工地后因甲方原因退货,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材料来回托运费、损耗和退货费用。若已经施工甲方另外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拆除费等。
(4)主材商家若不提供免费运输、搬运,则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工程所选用主材成都市场缺货,甲方需同意乙方代购同等档次材料代替。
(6)主材的生产及安装周期不在工程约定的工期内,具体的安装时间详见各产品订货单。
(7)甲乙双方关于主材委托代购的相关事宜均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八、代购主材产品结算:甲方所定主材退、补货完毕后,需带全供应商给的送、退、补货凭据与乙方核对实际发生主材明细,按照代购产生实际金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享有乙方优惠活动的,待交纳工程尾款后,一并结算)。
九、有效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委托人)签字:
乙方(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