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安全承诺书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承诺书。本安全承诺书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来历不明人员以及不申报办理暂住登记和不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承诺书》,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使用前,甲方应根据本承诺书内容,向乙方交待房屋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5.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出的房屋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使用后视为使用时的安全环境为良性状态。
4.乙方在房屋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计划生育。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承诺书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带来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承诺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事故,按法律有关规定划分责任,并依法协商处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有权随时检查房屋现场及《安全承诺书》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本承诺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如本承诺书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规定有抵触,执行有关国家或行业规定。
六、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双方一份。
七、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