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用工通知单》要求组织招录,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人员一经体检合格录用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人力资源清单》。甲方按照《人力资源清单》并根据以下第四条款的规定予以支付招聘费用。甲方在乙方招聘的员工入职周后,根据实际在职的'人数支付乙方每人元招聘费,在员工入职满月后,再次向乙方支付每人元招聘费。
人力资源公司代招聘协议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人力招聘代理的定义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人力招聘服务,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人力资源招聘服务费用。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到甲方工作之日起,归甲方管理。
第二条、人员管理
乙方需严格按甲方的招聘要求招聘人员,乙方不得存在欺骗、隐瞒甲方的行为,如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工作后,甲方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该人员的费用。
第三条、费用额度
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用工通知单》要求组织招录,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人员一经体检合格录用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人力资源清单》。甲方按照《人力资源清单》并根据以下第四条款的规定予以支付招聘费用。
第四条、费用的支付
招聘费的支付金额和期限:
甲方在乙方招聘的员工入职周后,根据实际在职的'人数支付乙方每人元招聘费,在员工入职满月后,再次向乙方支付每人元招聘费。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要招聘人员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由乙方尽快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2、甲方不得拖欠乙方招聘服务费,如逾期15天仍未支付的,按甲方违约计算,由甲方支付拖延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主动终止此协议;如因客观原因需要延期支付的,甲方需得到乙方同意方可延期支付。
3、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甲方的企业信息,经发现作违约处理。
4、乙方推荐的人员甲方不录用的(按约定已向甲方支付全额招聘费用的人员除外),自推荐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除非得到乙方的同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录用该人选。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与被推荐人员联系或达成有损乙方利益的约定,经发现作违约处理。
5、乙方需协助甲方建立与招聘的员工良好沟通,负责必要的协调和稳定工作。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201?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间,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提出方予以补偿。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