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产品委托销售协议第4篇 协议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共同开发市场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合作的优势,通过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在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区域内及铁路系统内排他地销售甲方专利产品及相关合作事宜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皮学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销售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委托销售协议第1篇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供货人(以下称甲方):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的商品。
3.经销地区只限在……。
4.订单确认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付款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市场报告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广告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11.1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产品委托销售协议第2篇
甲方:延安和平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进一步开拓销售市场,推广产品以及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区域产品销售合同,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第一条:授权销售经理资格
一、销售的区域:
1、双方商定本协议适用销售区域为:
2、甲方保证乙方作为甲方指定产品区域内的产品销售权。
3、乙方保证只在本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及售后服务工作。不得跨区
域销售。
二、销售的产品: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签约方最后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为年,即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另行协商合同续约事宜并签订新的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时没有续约,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合作并解除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3.经公司对市场充分调研签订全年完成公司指定的指标万。并分解到月任务为以下分解表。连续一个季度完不成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年度,三个季度进行考核。
5.甲方根据和乙方签订的合同任务数量给予乙方完成全年签订任务给予%的提成,(此提成不含给予客户的支持返利,及奖盖。)完成任务额外奖励。
6.甲方根据所给指定的任务量在年终进行考核时如未完成协议的全年任务量,甲方将对乙方考核,进行任务量下降的百分比对提成百分比的下浮。总任务甲方将在年终考核,乙方的提成同时也在年终进行考核,甲方考虑到乙方日常的开支及生活每月预支乙方元作为乙方的日常开支,在年终考核时进行扣除。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所规定的企业标准的乙方所销售的产品,并保证按时供货及提供产品的三证。
2、甲方对乙方的相关经营行为有监督权,包括乙方业务人员对产品知识的掌握,产品销售渠道,销售进度,促销方式,产品保管及运输情况及经营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3、甲方负责定期不定期的对乙方的车辆及工作进度进行检查,如查出车上带有非公司产品销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4、协调、处理销售人员与客户之间因经营产品产生的纠纷或问题。
5、甲方负责及时提供产品的库存量,乙方应在产品剩余量能供应
市场10日之内提前报货,以便甲方及时备货,否则责任自负,如提前报货甲方未打款的由甲方负责。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市场断货,甲乙双方均不负责。
第四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保证为甲方产品营销渠道畅通提供足够的市场流动资金.必须先打款后订货.款到后保证产品从甲方仓库发出。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完整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宣传品的陈列及热线咨询、售后服务等多方面满足市场和甲方制定的要求。必须掌握终端市场和信息.每天要有专业的业务人员按时巡店。
3、乙方不得在合同所规定的区域外进行产品经营、销售,否则可按违约进行罚款3000元或根据严重程度取消销售权。
4、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甲方产品,否则一切责任自行负担。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产品销售权直接或变相转让给第三方。
6、乙方发现任何售卖与甲方产品的版权、商标、标志、设计相似
的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时,有责任立即通知甲方,以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7、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并接受对其销售业务及业务员的各项工作进行检验及考核,检验与考核。
8、遇到甲方政策性的市场投资,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划执行,业务
人员不得私自变更。
9、所销售产品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的销售价格及返利政策执行
10、乙方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如发生挪用公款的,公司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及处罚。
11、销售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在外打架,斗殴,赌博,如发生以上情况造成一定的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相关赔偿责任。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产品价格管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甲方依据市场变化而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时调整价格,不得提前或逾期。
第六条: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甲方收到货款后如当天能实现销售的开销售票据,开具销售票据,当天不能实现的开具预收款票据。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三个月的销售指标没有达到规定的销售指标,或发生其他被视为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按违约处理。
2、乙方由于自身或其他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的监督下市场交接全部完毕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造成的
损失由乙方承担视为违约。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将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的方式纳入合同文件中。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邮编:签定日期:年月日
产品委托销售协议第3篇
经销商:(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区域和销售任务
1、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销售区域:
3、销售基本任务:
二、承包形式
1、铺货业务或开车送货司机与甲方签署铺货线路承包责任书,缴纳货物保证金元。保证金到签订的合同期限终止时,双方无其它争议,甲方无条件退还给乙方,并按双方共同约定的获取销售提成,甲方不再承担上述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福利补贴及铺货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注:若合同期限未满时,乙方中途退出,甲方不退保证金,并将其作为甲方市场损失。)
2、甲方给乙方提供的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由甲方承担;过路费、生活费、搬运费以及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3、铺货过程中车辆的违章罚款、驾驶员扣分等违法行为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酒驾或违法违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货物及车辆损失。
4、铺货过程中所产生的货物残、损、丢失、过期产品等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注:过期产品处理只限铺货业务员)。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一切行为以大局为重,上下班时间:春夏季:早上7点至7:30分,下午7点左右;秋冬季:早上7:30分至8点,下午6点左右,每月至少上满28天班,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必须说明理由,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10元。
三、提成标准
1、月销量达到甲方规定的基本任务按总销量的%提成,未达到基本任务的,实际销量在万元至万元之间按%提成;总销量在万元以下的按%提成(注:总销量要超过基本任务的销量,超出的部分才能增加提成,基本任务的提成不变)。
2、提成结算以每月月底结算,次月十日发放承包提成金额,以实际回款金额为准,如有退货需扣回乙方提成。
3、如果每年年底,甲方代理的品牌都完成了公司规定的销量,则甲方给乙方500元作为奖金(注:每完成一家公司总任务,甲方奖给乙方500元,多完成就多奖励),每条线路上的铺货业务员和送货司机,若全年都共同合作,共同努力,尽职尽责的完成公司全年任务,公司另外给予最佳团队合作奖,奖金多少年终结算议。
4、在铺货过程中,乙方每开发一家新客户甲方给20元现金作为奖励(单次开货金额达200元以上);若得罪一家老客户则乙方要给甲方100元现金作为罚款。
四、对承包人的相关要求
1、承包人员在承包期间要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操作标准店,每条线路上的合格标准店必须保持在50家以上,做好产品的分销和陈列,物料的使用等工作,积极做好新产品上市的铺货工作,积极响应和落实各项促销政策。
2、参照集团公司的物料使用要求,做好堆头、端架、价格牌、海报、围布、铺货联系卡等物料的使用,若公司检查发现物料使用不到位的,按每50元罚款处理。
3、严格按照见店就铺的扫街模式进行铺货,县城或乡镇的门店铺货率必须达到90%以上。
4、应设置合理的铺货线路和铺货周期,一般来说,销量较大的门店铺货周期不得少于7天一次,销量一般的门店铺货周期不得少于10天一次,其它门店的铺货周期不得少于15天一次。
5、应将一些位置好、面积大、人气旺的重点门市做成样板形象店。
6、承包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擅自加价或低价销售,不得破坏产品标识和进行跨区域销售,不得虚报相关市场费。若有特殊情况,乙方须及时同甲方商量,共同处理,绝不允许在铺货过程中乙方顺带其它非甲方的产品或行人,一经发现,立即解除承包协议,没收保证金,并作辞退处理。
7、承包人员负责做好该区域内所有门店的原始资料维护,更新工作,门店信息若有变动及时收集并上报甲方内勤。
8、乙方销售的产品必须全额收回货款,否则甲方从乙方的提成中扣出。若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甲方规定的基本任务,则取消乙方的承包权。
五、对发包方(甲方)的相关规定
承包提成标准确定后,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每月必须在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的销售提成,不得拖延和克扣。
六、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等均构成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为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承包责任书;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产品委托销售协议第4篇
协议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共同开发市场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合作的优势,通过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在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区域内及铁路系统内排他地销售甲方XXXXXX专利产品及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事项
1.甲方就其拥有专利的产品,独家授权乙方在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区域内及铁路系统内进行销售。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授权乙方外的第三方或自行,以任何名义在上述区域和系统内以任何形式销售合作的专利产品。
2.甲方可根据产品的市场反应和销售状况,在乙方达到的情况下,委托乙方进行产品零部件的生产和成品的组装等生产工作。双方采用“甲方以技术入股、乙方以资金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合作产品范围及价格
1.合作产品指甲方生产的使用了甲方所有的专利技术的
2.双方合作产品的价格按上表中的合作价格确定,甲方应当按上述价格保证供货。甲方不得单方提高合作价格,或以任何方式拒不供货。
第三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是经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市场主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合法拥有专利权、品牌的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2.甲方生产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作区域内的地方标准及甲方企业标准。并提供合作产品的合格证、专利证明等标志、标识。
3.在合作期限内,甲方独家授权乙方在合作区域和系统内销售甲方产品。
4.甲方对产品进行符合产品运输、储存要求的包装;提供运输服务;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销售行为进行监督。
6.甲方有权取得乙方支付的价款。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是经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市场主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2.乙方保证在授权区域和系统内销售合作产品。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须集中力量,尽快在合作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产品销售。
4.乙方有权在合作区域内发展下一级的代理商。
第五条订货及供货
1.乙方有订货需求,可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按乙方订货通知要求发货。
2.甲方应保证有充足的货源储备,乙方订货量在金额在(含)以下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供货通知后小时内完成相应货物的.发货;乙方订货量在以上或订货金额在以上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供货通知后日内完成相应货物的发货。
第六条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甲方提供运输服务,负责将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完成交付。乙方订货数量达到或金额达到,运费由甲方承担。
2.交货地点以乙方订货通知为准。
甲方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第七条售后服务
产品的售后服务由负责。第八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实施代理销售行为的;
(2)拖欠甲方货款达到万元且超过天的;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合作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有争议,遭到投诉或起诉;
(2)不能以合作价格向乙方供货的;
(3)违反本合同约定,授权其他代理商或自行,在合作区域或系统内销售合作产品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金额的%支付乙方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金额的%支付甲方违约金。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赔偿。且违约方须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有关债权及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不能协议解决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条款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2.本合同一式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
附件:1.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2.甲方专利权证书(盖章)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