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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建议书格式范文

作者:吴李玲 发布时间:2022-07-15 07:32:07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30095 投诉 下载本文

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争取中央投资与银行贷款的关系,中央投资尽量多争取,但必须与银行贷款同步,坚持“两条腿走路”,而且要落实在施工阶段,防止造成挪用、套取或置换中央投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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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巴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至14日,自治区扩大内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重点建设项目联合监督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

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抽查了巴州6个扩大内需和工程建设项目在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进度等方面的情况。

总体认为,巴州各级党委、政府能够积极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落实扩大内需决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

认真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了项目台帐,抽查的库尔勒、和硕、博湖、尉犁、轮台、且末等5县1市自查率均达到100%,

自治州重点抽查200个项目达59%,基本摸清了底数,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奠定了基矗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自治州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问题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组共抽查了6个项目,问题率达到100%。

具体是:

(一)和硕县2007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草料基地(扩大内需项目)

1、项目变更未经报批。

该项目立项批复明确是喷灌,实际建设中改成滴灌,没有按基本程序报批。

2、该项目2007、2008年度财务帐没有专帐核算。

3、项目的121万农牧民饲料粮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

4、招标公告时间过短。

2008年7月11日在《巴州日报》上刊登公告,截止日期为7月14日,不符合不少于20天的规定,同时,也没有在规定的“两报一网”媒体上刊登。

(二)博湖西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扩大内需项目)

1、项目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没有缴纳印花税。

(三)库尔勒市老城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扩大内需项目)

1、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经查,中央预算和国债资金已全额到位,自筹资金仅到位1313.39万元,还有3434.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缺口。

2、污水库标段的招标未在“两报一网”上发布,不符合规定。

3、管网项目没有办理土地它项权利证书。

(四)库尔勒至尉犁县城供水工程(改扩建项目)

1、本项目2004年立项、2005年施工、2006年6月竣工。

2009年5月,拟续建加氯间及管网改造,申请中央投资600万元,作为中央扩大内需第三批建设项目,经查,截止目前未形成实物工作量。

2、没有施工批复文件;管网建设用地没有办理土地它项权利证书。

3、项目监理没有招投标,而采取指定方式,不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五)轮台县优质杏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扩大内需项目)

1、本项目是先施工、后补办建设手续。

目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批复、土地变更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建项目的土地许可证和房产证等仍然没有办齐。

2、项目采用的是工业企业制度建账核算,未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

(六)且末县三级水电站项目(扩大内需项目)

1、前期准备工作不足。

至今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手续,没有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证和环评批复。

2、招标程序执行不规范。

本项目是核准制项目,虽然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招标公告未在“两报一网”发布。

评标委员会5人,业主单位占40%,不符合规定。

3、至今未建立会计账目。

二、整改建议

一是严格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是国家统一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循,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变通、违规办事。

这次重点抽查的6个项目中,主要存在着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专项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实物量)、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16个问题,绝大部分都是违反基本程序的问题。

建议凡缺少项目资料该补的要及时补上,项目基本建设手续一样都不能少,审批层级一个都不能低。

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遵循基本建设程序,避免出现边批边建、先建后批、违规施建、擅自变更等问题。

二是严格建设资金管理。

按照中央精神,对中央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

对还没有建立资金账户的要立即建立。

对中央资金没有拨付到位的,要马上拨付到位,决不能出现截留、滞拨、置换甚至套取中央投资的问题。

对地方配套资金没有到位的,要百分之百落实到位。

对建账不规范的,要及时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范记账方式。

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争取中央投资与银行贷款的关系,中央投资尽量多争取,但必须与银行贷款同步,坚持“两条腿走路”,而且要落实在施工阶段,防止造成挪用、套取或置换中央投资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去年5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9〕137号)中要求:第三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要在2009年9月底前100%全都开工建设。

目前,巴州第三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安排了45个,开工建设42个,开工率93%;第四批安排151个,开工建设86个,开工率57%。

距离中央百分之百开工建设的要求尚有差距。

特别是库尔勒至尉犁县城供水工程附属设施和管网改造工程,第三批新增中央投资600万元目前未形成任何实物工作量。

州政府应敦促尉犁县委、县政府尽快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30日前报自治区治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