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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报告不能写因为个人原因

作者:唐芳婷 发布时间:2022-06-09 00:00:00 更新时间:暂无 阅读:2501 投诉 下载本文

《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员工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员工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离职报告不能写因为个人原因

离职报告不能写因为个人原因

辞职不要写个人原因:我发现一个现象,在些年,我接触过的劳动者。辞职前,没有联系过律师的,他的辞职原因,基本上写的都是个人原因。辞职前联系过律师的,辞职原因都没有,写个人原因。

这有什么区别呢?我告诉你,区别很大。你知道写个人原因你到底是放弃了什么呢?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写个人原因的,意味着你放弃了一笔经济补偿。但是其它的权益还是有保障的,比如说,拖欠的工资,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加班费业绩提成等等这些。

写个人原因,你放弃的经济补偿是多少呢?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你在单位工作一年,单位给你一个月的补偿。假如你工作10年,就要给你10个月的工资补偿。根据工作年限来计算的,那么,这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你离职之前,12个月应发工作的平均数

简单点说:就是把你离职之前12个月单位给你发的,税前的工资,加上你的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部分。一年的总额除以12,就是你一个月的平均工作。用这一个月的工资,乘以你工作年限相对应的月份数,就可以计算出,你的经济补偿金的金额了。

现在你明白,辞职写个人原因,你放弃的是什么了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员工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员工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很多单位都是违反了这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