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等于95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餐饮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本 第1篇
1、冷菜间、烧烤的生产、保藏必须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单独冷藏。配有专用冷藏设施、洗涤消毒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度。
2、冷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干净、消毒。
4、冷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冷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冷菜间。
5、加工冷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6、供加工冷菜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冷菜间。
7、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冷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8、冷荤熟肉在低温处存放超过24小时要回锅加热。
9、从业人员在出入工作区前、使用卫生间后、用餐后、休息后必须对手进行清洗和消毒,消毒可采用1:100的施康消毒液浸泡消毒。
10、从事直接入口食品供应工作的从业人员工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每个班次使用后,要立即进行更换、清洗和消毒。
11、冷荤制作、管藏都要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分开,生熟工具(刀、墩、盆、称、冰箱等)严禁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12、冷荤专用刀、砧、抹布每日用后要洗净,次日用前消毒,砧板定期消毒。
13、冷菜间紫外线消毒灯要定时开关,进行消毒杀菌。
14、保持冰箱内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
餐饮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本 第2篇
1、非本岗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2、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3、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物品是否短缺,检查电器安全,检查消防设备,检查有无火患危险及可疑迹象,发现情况马上向上级汇报。
4、检查仓库所有存放的物品是否整齐,数量是否需要补充,保证满足各个使用部门的需求。
5、打扫仓库周围环境卫生,保持消防通道畅顺,保持环境卫生。
6、仓库所存物品摆放必须分类、固定位置整齐摆放,填写货物卡,把货卡挂在显眼处。
7、常用物品存量必需按照最高、最低存量收货及补给,保证满足餐厅营业需要。
8、收货要按质按量验收,收货手续要清楚并尽快发给使用部门,如未能及时发出的,应摆放到指定货架,不能随处摆放,阻塞走火通道。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货物,明确所负责保管物资的范围。
10、借、发物品手续要清楚,单据要放到指定位置,不能随处乱放。
11、认真填写“工作日报表”,“补给单”和“请购单”,并做好出单的电脑记录。
12、当天帐目当天清理,不得随便涂改帐目,帐面须与实物保持平衡。
13、每月定期进行物品盘查,核对所有数目。
14、检查当天工作,整理好当天的单据,及时交给记帐员。
15、下班前关好门窗,检查仓库一遍,保证没有燃烧物,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及照明用电等,锁好仓库门。
16、每月定期进行物品盘点,核对所有数目。
餐饮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本 第3篇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餐饮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本 第4篇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采购员、库管员、厨师(学徒工)、洗碗工、洗菜工、传菜人员、售菜人员、服务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餐饮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本 第5篇
1、餐(饮)具、用具使用前必需清洗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用具不得使用;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当天收回餐具,当天清洗消毒,不隔天隔夜。
2、餐(饮)具用具洗涤、消毒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3、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顺序操作。
4、清洗时,在水池里放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等于95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消毒后餐(饮)具、用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6、餐(饮)具用具保洁柜应密闭、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7、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及其他清洗消毒设备冲洗干净。
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8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