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撰写提纲第一章总论一、木屋项目概况1、木屋项目名称2、木屋项目性质3、木屋项目承办单位4、木屋项目建设地点5、建设规模及内容二、木屋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及效益情况1、木屋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2、木屋项目经济效益三、木屋项目优势条件1、资源优势2、产业基础第二章木屋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一、木屋项目提出的背景二、投资的必要性三、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
项目设计建议书 第1篇
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而言,BOT项目的运作程序是比较复杂的。我公司根据近几年对市政污水厂BOT项目(以下简称BOT项目)的实际运作经验,简单介绍一下这类项目的前期运作程序,使开发区领导对此有一个完整地了解。
按照惯例,BOT项目的运作程序主要包括:确定项目方案阶段、项目立项阶段、招商准备阶段、谈判阶段、协议签署阶段、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
对于发起BOT项目的国内政府及其代理机构而言,从确定方案阶段开始到实施阶段之前的各阶段,是BOT项目的前期工作,需要落实各种建设条件、选定投资人、基本确定建设方案。这一过程可以采用协商方式。
1.确定项目方案
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研究并提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传统的政府融资项目,往往通过聘请咨询公司或者设计院,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并通过召开咨询会议和审查会议的方式对项目的规模、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优化,并通过计划管理部门下达批文的方式加以确定。
与传统的政府融资项目不同,市政污水BOT项目在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确定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首先应调查清楚本地区目前污水排放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发展趋势,它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本地区目前未经处理的污水总量和污水水质;
2.污水的组成,即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大致所占比例以及工业废水的主要来源;
3.工业废水是否经过企业内预处理,预处理后达到的水质标准;
4.本市政污水厂项目应执行的出水排放标准;
5.对本地区今后几年污水总量增长幅度的预测;
6.本污水厂配套设施即收集管网、提升泵站等的建设情况。
只有在上述问题调查清楚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同时才能确定本污水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方式(即一次或分期建设)。但是,在这个阶段还不需要详细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只需要勾画出项目在规模、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轮廓,鼓励投资人在项目构想和设计方面提出新的观点,发挥他们的技术和经验优势,从而有利于政府确定最佳的实施方案。
项目是否具备合理的投资收益,或者说,政府是否准备允许投资人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是在这一阶段必须确定的原则性问题之一。只有允许投资人获得合理的回报,项目采用BOT方式才可能取得成功。不可能盈利的项目,只能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进行投资建设,除非政府能够采取财政补贴等方式保证项目投资人获得合理的回报。针对污水处理厂项目,政府向投资人承诺的水价是决定投资回报的关键问题。因此,政府在了解了本项目的规模、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大致情况后,应对同类型同规模BOT的项目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它们的水价情况,以此对自身项目的可能水价作出预测,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实际污水处理收费现状,决定是否需要对投资人给与补贴。实际上,政府调研预测水价可以对当地是否有条件采用BOT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提供基本判断依据,水价能否接受是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的重要先决条件。
2.立项
立项,是指计划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文件形式进行同意建设的批复。
BOT项目在招商之前,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完成项目立项是非常必要的。已经立项的项目可以降低招商后的项目审批风险,提高投资人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在项目没有立项的情况下进行招商工作,如果投资人确定后政府不批准项目,将会给投资人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项目立项通过的审批文件一般被作为招商的依据。
目前,一般来说,外资BOT项目需要得到国家计委的批复,内资BOT项目可以由地方政府批复。在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的情况下,计划管理部门也可不批复《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而是批复进行同意项目融资,这种批复也可作为招商的依据。
3.招商准备
项目立项工作完成后,即可着手准备招商工作,主要内容有:
第一步,确定项目的边界条件、技术条件。
确定项目的边界条件就是明确BOT招商范围,是仅就污水处理厂本身进行招商还是包括部分配套的管网和泵站,这会对项目的投资总额产生很大影响,进而影响了水价。通常来讲,仅就污水处理厂本身进行BOT招商可操作性强,因为配套管网和泵站的投资往往高于污水厂本身的投资,这会使水价高得无法接受,此外对于配套管网在投资界定和日常维护管理上也存在很多难于协调的问题。因此,一般情况下我们倾向于仅对污水处理厂本身进行BOT投资。
确定技术条件就是明确污水厂的处理水量、水质情况,以及排放标准。由于污水量是逐步增长,因此在在确定处理水量即污水厂规模时要考虑一定余量,部分设施应照顾到今后二期建设的需要。
第二步,确定项目结构。
确定项目结构,即是对项目的投资组成是否有特殊要求应明确提出,当地政府是否参与投资,以何种形式参与,应明确告知投资人。
第三步,准备招商文件。
在确定边界条件、技术条件和项目结构后,即可开始编制招商文件。在招商文件中,必须详细说明政府在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要求,让投资人尽可能充分和准确地领会政府的意图。应该把投资人必须遵守的强制性的要求和可由投资人建议的可协商的要求区分开来。在特许权协议中,应规定项目涉及的主要事项,明确政府提供的各种支持条件或者承诺。招商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应该尽可能明确和详尽,以便于投资人设计出最符合政府要求的方案。
4.谈判阶段
投资人根据招商文件编制完成技术方案、投资方案以及特许权协议文件,就上述内容投资人与政府开始进行谈判。
BOT项目的谈判时间较长,而且非常复杂,因为项目牵涉到技术、投资、收费一系列问题。在特许权协议签订之前,政府和投资人都必须准备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谈判和修改文件。
政府与投资人之间的协议必须做到:
使投资人按商定的条款,对提供协议上规定的服务内容承担义务;
给投资人以项目的独占权以及使工程得以实施的各项许可;
政府或政府机构承担根据商定的条款支付污水处理费。
5.协议签署阶段
谈判结束且草签特许权协议以后,投资人应在当地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正式与政府签署特许权协议。同时,项目公司将与贷款人、建筑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和保险公司等签订相关合同。
至此,BOT项目的前期工作全部结束,项目进入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阶段。
6.实施阶段
项目公司在签订所有合同之后,开始进入项目的实施阶段,即按照合同规定,聘请设计单位开始工程设计,聘请总承包商开始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开始正式商业运营,在特许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需要强调的是,在实施阶段的任何时间,政府都不能放弃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因为项目最终要由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接管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运营,所以必须确保项目从设计、建设到运营和维护都完全按照政府和投资人在合同中规定的要求进行。
项目设计建议书 第2篇
一、项目名称:汽车城中高档汽车4S店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城合丰汽车城内
三、4S含义:4S店是由欧洲传入中国的,由于与各个厂家之间建立于紧密的产销关系,具有购物环境优美、品牌意识强等优势,4S是四个英文单词的首写字母,分别代表: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四位一体”的汽车经营方式,它是由汽车生产商授权建立的汽车服务企业。
四、项目背景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必要性
随着中国人均GOP迈过3000美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逐步实施,人民生活逐步走上富裕,轿车进入家庭已经开始成为现实。目前,城市化步伐逐步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道路交通条件不断改善,国家鼓励汽车消费优惠政策的实施,家庭轿车的拥有量将会以较多的率增长,中国的汽车时代悄然来临,并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活。
现在汽车市场的竞争已经从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而品牌专营是品牌竞争的一种有效形式。中国是未来世界上最大的汽车产国和消费国,中国的汽车市场日渐成熟,用户的消费心理也逐渐成熟,用户需求多样化,对产品、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格,原有的代理销售体制已不能适应市场各用户的需求,目前国内各大汽车厂商均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设立特许经销商(或专卖店)。4S店的出现,恰好能满足用户的各种需求,它可以提供装备精良、整洁干净的维修区、现代化的设备和服务管理,高度职业化的气氛,保养良好的服务设施,充足的零配件供应,迅速及时的跟踪服务体等。通过4S店的服务,可以使用户对品牌产生信赖感,从面扩大汽车的销售量。
(二)在汽车城内兴建汽车4S店的优势
汽车城总地面积近300亩,目前已兴建汽车销售展厅4幢,建筑面接近2万平方米,目前有江淮、长安、上海大众、一汽大众、奇瑞、五菱、力帆、黑豹、比亚迪、吉利等近15种品牌入驻汽车城,销售近40种车型的中低档小轿车,年销售各种小轿车近5000辆,年销售额约2.4亿元。
汽车城位于县城105国道(大道旁),目前已成为地区乃至赣中地区最大的汽车交易市场,目前在汽车城兴建中高档汽车4S店时机已经成熟,4S店建成后让国内外知识品牌的汽车4S店入驻有利于提升汽车城的市场地位,扩大影响,为其市场壮大实力。
五、投资及建设规模
规划4S店占地面积8500㎡,建筑面积2万㎡,总投资概算约20xx万元。
六、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正常营业后,预计可让6家品牌4S店入驻,预计全年销售额可达5000万元,维修额达500万元,全年上缴各项税收200万元,提供50-80个就业岗位。
项目设计建议书 第3篇
定义及作用
定义: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报告,是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的战略、市场和销售、规模、选址、物料供应、工艺、组织和定员、投资、效益、风险等,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目前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
项目建议书通常是在项目早期使用,由于项目条件还不够成熟,仅有规划意见书,对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明晰,市政、环保、交通等专业咨询意见尚未办理。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也比较粗,投资误差为±30%左右。对于大中型项目,有的工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协调量大的项目,还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建议书的主要附件之一。
作用: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基本情况的汇总,可以减少项目选择的盲目性,是国家选择和审批项目的依据,也是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只有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才可以开展对外工作。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可以着手成立相关项目法人。民营企业(私人投资)项目一般不再需要编写项目建议书,只有在土地一级开发等少数领域,由于行政审批机关习惯沿袭老的审批模式,有时还要求项目方编写项目建议书。外资项目目前主要采用核准方式,项目
方委托智博睿等有资格的机构编写项目建议书即可。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两个不同的阶段,其内容、深度、作用都是不一样的。
项目建议书往往是在项目早期,由于项目条件还不够成熟,仅有规划意见书,对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明晰,市政、环保、交通等专业咨询意见尚未办理。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也比较粗,投资误差为±30%左右。
一般地说,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之一。此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至少有方案设计,市政、交通和环境等专业咨询意见也必不可少了。对于房地产项目,一般还要有详规或修建性详规的批复。此阶段投资估算要求较细,原则上误差在±10%;相应地,融资方案也要详细,每年的建设投资要落到实处,有银行贷款的项目,要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很多项目在报立项时,条件已比较成熟,土地、规划、环评、专业咨询意见等基本具备,特别是项目资金来源完全是项目法人自筹,没有财政资金并且不享受什么特殊政策,这类项目常常是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阶段合为一阶段。
以上基本是在传统的项目审批制环境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的大致要求和区别。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的改革深入,特别是随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出台和落实,除政府投资项目延续上述审批要求外,非政府投资类项目一律取消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
像房地产等非政府投资的经营类项目基本上都属于备案制之列,房地产开发商只需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合并,甚至不是必经流程。房地产开发商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是当地发改委)进行项目备案即可。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
目前,项目建议书要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分级审批。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由主管部门上报,或与综合部门联合上报,或分别上报。
1、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
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改委及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分别由省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会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上报国务院审批。
2、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A、小型项目中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B、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本着简化程序的原则,若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也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撰写提纲
第一章总论
一、木屋项目概况
1、木屋项目名称
2、木屋项目性质
3、木屋项目承办单位
4、木屋项目建设地点
5、建设规模及内容
二、木屋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及效益情况
1、木屋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2、木屋项目经济效益
三、木屋项目优势条件
1、资源优势
2、产业基础
第二章木屋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一、木屋项目提出的背景
二、投资的必要性
三、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